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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经理 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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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4-08 12:16:22
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
1、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***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小区管理办法;
2、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;
3、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;
4、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;
5、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;
6、有权选聘专营公司(如清洁公司、保安公司等)承担专项管理业务;
7、可以实行多种经营,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。
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不是“主仆”关系
不少人对物业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:有的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;有的则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“主人”与“仆人”之间的关系。其实,在物业管理工作中,物业管理企业受托对物业实施管理;给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,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生效,双方就是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,没有主次之分,更没有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。因此,在合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,***所赋予的救济手段就是解除合同或通过***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物业管理的风险在于双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因为***的方法不正确就会导致侵权。这些误解***终导致物业管理工作难以开展,于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***不断。
物业管理区域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“自留地”
物业管理企业中,有个别物业管理企业因缺乏有效学习而沉醉在理所当然的“管理者”角色里,误以为物业管理区域是自己的“自留地”,没有从广大业主、使用人的利益出发,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,成为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发展的“害群之马”。物业管理企业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,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蕞高行为准则,逾越了这一准则,则将构成违约或侵权。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,应依法依合同办事,这才是行之有效的***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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